第八章 佛法与当今世界

有些人相信,佛法是一种极其崇高卓越的体系,不是生活在当今碌碌尘世里的我们这些普通的男男女所能实践的;要想做一个真正的佛教徒的话,必须离世弃俗,住到寺院里或者其他僻静的地方去。

这是一个可悲的错误认识,显然是由于对佛法缺乏了解。人们急于下这种轻率而且错误的结论,是因为偶然听到或读到佛门的某些读物的结果;而那些读物的作者或讲法的人本身对佛法并没有全面的充分了解,因此他们发表的只是一些混乱的片面。佛陀讲法不仅仅是为了寺院中僧众的,也是为了在家的、有家的普通男女的。作为佛门生活方式的八正道就是为了僧俗一切人的,没有什么区分的。

世上绝大多数的人,不可能出家当和尚或者隐居山林洞窟中去。无论佛法多么纯净、高尚,如果广大群众无法在当今世界的日常生活中奉行遵循,佛法对人类也是毫无用处的。然而,一个正确了解佛法精神(不是文字)的人,完全可以一面过着常人的家居生活,一面奉行佛法的。

或许有些人会认为住在偏僻的地方,不与别人来往,脱离社会生活,比较容易、方便地奉行遵循佛法。但另外有些人或许会认为这种生活会使得他们变得身心忧郁滞钝,因此不利于精神与理智生活的发展。

真正的出离,并不就是身离尘世。佛陀的大弟子舍利弗(译注:英语原文是Sariputta,现可音译为“萨里布达”。)就说过:一个人生活在林间修苦行,但心中仍然可能充满污染和不净。另一个人生活在乡间或城里,并不修苦行,但是他的心可能出污泥而不染,很纯净。舍利弗指出:两人相比,在乡间或城里过清净生活的人,实在胜于生活在林间的人,更为优秀,更为崇高。[原注:见《中部经》巴利语学会版第一集第30,32页。]

通常人们相信奉行佛法必须远离俗世,这一观念是错误的。这其实是下意识地为不愿奉行佛法作辩解。在佛教典籍中,提到有男男女女过着普通平常家庭生活、成功地奉行佛法并证入涅槃的无数事例。(在“无我”一章里我们已经介绍过的)游方者婆嗟种(译注:现可音译为“法加高塔”,英语原文是Vachchagotta。)有一次直截了当地问佛陀,过着家庭生活的男女居士,有没有很好地奉行佛法并达到很高精神境界的?佛陀斩钉截铁地说:这样的居家男女何止一个两个,一百个两百个,五百个,而且多得多。[原注:见《中部经》巴利语学会版第一集第490页起。]

有些人也许喜欢到一个又安静又没打扰的地方,过一种远离尘嚣的生活。可是与众人共处、为人服务、助人为乐,同时又奉行佛法,自然更为勇敢而且值得赞扬。在某些情况下,作为道德、精神与理智方面的初步修炼,也许隐居一时,先陶冶心胸和性格,有了足够的力量再出山助人,也未尝不好。但是一个人如果终生独居,只想自己的快乐与解脱,不关心别人的疾苦,这就不能说是在奉行佛法了。因为佛法是建立在慈、悲以及为人服务等品德的基础之上的。

也许有人要问:如果常人可以过居家的世俗生活而仍能奉行佛法,为什么佛陀要创立僧团—僧侣组织--呢?佛祖创立僧团是专为那些志愿献身的人的,这些人不但力求自身的精神及理智的发展,而且力求为他人服务。不能期望一个有家室的居士将他整个一生奉献出来为人服务,而僧侣因为没有家室之累,也没有其他世俗的羁绊,可以根据佛陀的教导将全部身心“献给多数人的福祉,献给多数人的快乐”。就是这一缘故,佛门寺院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仅成了人们精神世界的中心,也成了人们学习和文化的中心。

《善生经》(译注:巴利语为sigala-sutta。)(巴利语《长部经》第三十一经)说明佛陀非常敬重居士生活、家庭与社会。

一个叫善生(译注:巴利语为sigala。)的年轻男子,一贯遵守他父亲临终时的遗嘱:坚持礼拜上天的六方──东、西、南、北、上、下。佛祖告诉他:在佛法“圣律”(译注:巴利语为ariyassa vinaye,英语原文是“noble discipline”。)中的六方与这不同。佛法“圣律”中的六方是:东方──父母,南方──师长,西方──妻儿,北方──朋友亲戚和邻居,下方──佣人、雇工和雇员,上方──沙门和婆罗门等宗教人士。

佛祖说:“应当礼拜这六方。“礼拜”(译注:巴利语为namasseyya。)一词在这里意义重大,因为人们礼拜的一定是神圣的,值得敬重和礼拜的。上述六类家庭和社会成员,在佛门中视为神圣的、值得敬重和礼拜的。可是怎样礼拜呢?佛祖说,只有对他们尽你的责任才算是礼拜。这些责任佛祖在对善生讲的经中都有解释。

第一:父母对儿女是神圣的。佛祖说:“父母是梵摩(译注:巴利语为brahmati matapitaro。)。”在古印度人的心中最崇高、最神圣的,他们就用“梵摩”这词;佛祖也将双亲包括在这里面。为此,在当今良好的佛教家庭里,孩儿们就是每天朝晚都要各礼拜父母一次。他们必须根据圣律对双亲尽一定的责任,例如:必须瞻养年老的双亲,必须代双亲尽他们应尽的责任,必须保持家庭传统、维护家庭荣誉,必须爱护双亲辛苦积聚的财富,还必须在他们死后遵礼料理善后表示最终的敬意。反之,父母对子女也有一定的责任:必须阻止子女堕入恶道,必须使之从事有益于发展的活动,必须给以良好的教育,必须为他们从良好的家庭中择偶成婚,必须适时地把家产托付给儿女。

第二:师生关系。弟子对师长必须尊敬听从,必须满足师长的需求,还必须勤奋学习。另一方面,老师必须好好教育和正确训练弟子使之走上正道,必须将弟子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学业完成后必须尽力为学生谋职来保障其生活的安定。

第三:夫妻关系。夫妻间的爱被认为是虔诚而神圣的。这种关系叫做“居家梵行(神圣的家庭生活)” (译注:巴利语为sadara-brahmcariya。)。应该注意这里的“梵”(译注:巴利语为brahma。)词意义重大:这词清楚地说明对这一关系表示了何等崇高的敬意啊。夫妻生活必须彼此相爱、忠实与敬重,必须彼此尽各方的某些义务:丈夫必须时时尊重他的妻子,任何时候决不可减弱对她的重视和照顾,必须爱她,不许损害对她的忠实,必须保障她的安适及其社会地位,还必须赠以衣饰珠宝使她高兴愉快。(佛祖甚至关心到丈夫应赠礼物给妻子这类事情,足见他何等理解和同情人之常情而他也是具有人情味的。)轮到妻子,她必须照顾好家,必须宽待宾客、亲友和雇工;必须爱自己的丈夫,不许损害对他的忠实,必须守护他挣得的财物,还必须在一切活动中保持机智与勤奋。

第四:亲友及邻里关系。亲友邻居相处彼此应该友善互助。交谈时应该谈吐优雅,态度可亲。做事应该为彼此的福利着想。应该平等相待。彼此不应争吵。遇有所需,应该互相帮助。危难时不应背弃。

第五:主仆关系。主人或雇主对雇工或仆人有好几项义务:应该按能力和才干分配工作,应该给以恰当的报酬,应该提供医药治疗和照料,还应该适时地酌发奖金或津贴。反之,雇工仆人应该勤劳而不懒惰,应该诚实听从,不可欺骗主人,干活应该积极。

第六:僧俗关系(也就是沙门梵志等出家人与在家居士间的关系)。在家众人应该敬爱出家人并供给他们的物质需求。而出家人应该有一颗爱心去教育在家众人,传授知识学问,引导他们远离邪恶走上正道。

由此可见,在家居士的家庭和社会关系也包括在圣律之中,是佛陀早已预见的佛教生活方式结构的一部份。

因此,在最古老的巴利语典籍之一的《杂部经》(译注:巴利语为samyutta-nikaya。)中,诸神之王──帝释,就曾宣称他不但(礼)拜有德的高僧,也拜广施善行、持家正道的有德居士。[原注:见《中部经》巴利语学会版第一集第490页起。]

有人想当佛教徒,那是不必经过任何入教仪式(或洗礼)的。(但要成为僧团的一员──比丘,则必须很长时间接受戒律方面的训练和教育了。)任何人只要了解佛法,相信佛法是正道,并尽力遵循,就是佛教徒了。但依照佛教国家历来相传不断的传统,人们必须皈依三宝──佛、法(佛的教导)、僧(比丘团体)的统称,并诵读有关经偈表示承诺遵守五戒──居士应尽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本分;这样才被承认为佛教徒。这五戒(译注:巴利语为panca-sila。)是:(1)不杀生,(2)不偷盗,(3)不邪淫,(4)不妄语,(5)不饮酒。在宗教场合,佛教徒们常聚集一处,由一位比丘领着众人共诵这些经偈。

任何外在的供奉、诵经或礼仪不是佛教徒非做不可的。佛法是一系列的生活原则,这里需要的是遵循八正道。当然所有的佛教国家在宗教场合都举行简单而优美的仪式。寺院里也有供奉佛像的佛龛,也有塔和菩提树,供教徒瞻拜、献花、点灯、烧香。但是这只是为了纪念一位引路的导师而表示仰幕之心而已,不应与信神教的祈祷相比。这些传统的仪式虽然不是必须的,但也应该承认有助于满足认识较低的人们的某些宗教情绪和精神需要,逐渐引导他们走上佛法大道。

有些人以为佛法只注重崇高的理想、高深的道德与哲学思维,而不顾人们的社会与经济利益,那就错了。佛陀努力要使人快乐、幸福,但是佛祖认为:没有以道德和精神方面的原则作为基础的生活,就没有快乐、幸福。但是他知道物质和社会环境不佳,过这样的纯净生活也是困难的。

佛法教导我们:物质富裕本身不是目的,只是达到一个目的──一个更崇高的目的的手段。但是这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用来为人的幸福去达到更高的目的。所以佛法承认:要取得精神方面的成就,即使一名僧人在僻静的地方独自修习禅定止观,要修习成功,最低限度的物质环境仍是必需的。[原注:“佛门僧侣,即僧团成员,不应拥有个人私产,但准许持有僧团公(译注:巴利语为sanghika, 英语原文是“communal”。)产。”见《中部经》巴利语学会版觉音疏第一集第290页。]

佛陀并不把人生与其社会经济背景分割开来而看作一个整体,考虑到社会、经济与政治的方方面面。不少人熟知佛祖关于伦理、精神与哲学问题的教导,可是关于他在社会、经济与政治问题的教导,知道的人就很稀少了。这在西方国家尤其如此了。但有关这些方面佛祖讲的经文散见在巴利语典籍中为数不少。我们下面只举几个例子吧:

《巴利藏长部经》第二十六经(Cakkavattisihanada Sutta)中清清楚楚地说贫穷是一切非义与罪行之源,诸如偷盗、妄语、暴力、仇恨、残忍等,无不由此而生。像当今的政府一样,古代的帝王力图用惩罚来镇压暴行。在同一《长部经》里的另一经(Kutadanta Sutta)详细解释了这是何等的徒劳,还明确说了这种方法是永远不会成功的。取而代之,佛陀提倡:要铲除罪恶,必须改善人民的经济状况:必须为农民提供种子和农具,为从商人士提供资金,给雇工适当的工资。人们都这样有了挣到足够收入的机会就会感到满意,就没有恐惧或忧虑。结果国泰民安,罪行绝迹。[原注:见《巴利藏长部经》1929年科伦坡版第一集第101页。]

因为这一原因,佛陀告诉在家众人必须改善自身的经济状况。但这并不是说佛祖赞许贪求、执著、囤积财富,那是与他的基本教导背道而驰的。佛祖也不是对每一种谋生之道都赞许的。有几种营生如制造和贩卖军火等,他就谴责为邪恶的生计。这在前文已经看到。(译注:见第32页。)

一个叫做长生的人,有一次在拜访佛祖时说道:“世尊啊!我们只是普通的居士,与妻子儿女一起过着家庭生活。世尊愿不愿意教我们一些佛法,使我们今生和后世享受快乐?”

佛陀告诉他有四法可使他今生享受快乐:第一、不论从事哪种职业,必须技术好,效率高,积极热情,精力充沛,并熟悉业务。(译注:巴利语为utthana-sampada。)第二、必须妥善保护自己这样用血汗挣来的合法收入(这里指的是防止盗窃、掠夺、焚毁等等。所有这些观念必须联系当时的时代背景一起考虑。)(译注:巴利语为arakkha-sampada。)。第三、必须交好朋友,他们忠实、博学、有德、开放、智慧,并能帮助自己不入邪途而走上正道。(译注:巴利语为kalyana-mitta。)第四、花费开销必须合理并与收入成比例,既不浪费也不吝啬。也就是说不可贪心积聚财富,也不可奢侈挥霍。换句话说,必须量入而出。(译注:巴利语为samajivikata。)

接著,佛陀又讲了可以导致在家众人后世快乐的四法。1)信(译注:巴利语为sadhha。):坚信道德、精神与理性的各种价值。2)戒(译注:巴利语为sila。):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3)施(译注:巴利语为caga。):奉行慈善,慷慨,不贪求、执著财富。4)慧(译注:巴利语为panna。):培育导致彻底灭苦、证入涅槃的智慧。[原注:见《增支部经》1929年科伦坡版第786页起。]

有时候,佛祖甚至详细谈到怎样用钱、怎样储蓄。有这样一个例子:他告诉善生童子应当把收入的四分之一作为日常开支,一半作为投资,还有四分之一储存起来以备急需。﹝原注:见同版《长部经》第三集第115页。﹞

有一次佛陀告诉一位最忠诚的在家弟子(就是为佛祖在舍卫国兴建了著名的祇园精舍的那位大富翁给孤独):过普通家庭生活的居士有四种快乐。第一、享受以正当、合法的手段获得的经济安全感或必需的财富。(译注:巴利语为atthi-sukha。)第二、把那笔财富自由自在地用在自己、家人及亲友身上,并做种种善事。(译注:巴利语为bhoga-sukha。)第三、没有债务。(译注:巴利语为anana-sukha。)第四、不造身口意三恶业,安度无过失又清净的生活。(译注:巴利语为anavajja-sukha。)这里必须注意的是:这四项中有三项是经济的。可是,佛祖最后还是提醒那位富翁:经济与物质方面的快乐,比起善良无过的生活所带来的精神快乐,还不值后者的十六分之一。[原注:见《增支部经》1929年科伦坡版第232、233两页。﹞

从以上所举的几个例子,我们就可以清楚了解:佛陀认为经济发展对人获得快乐是有其必要的。可是,他不承认没有精神与道德作为基础的物质上的进步是真正的进步。虽然鼓励物质方面的进步,但佛法强调没有精神与道德的开展就无法建成一个快乐、和平而知足的社会。

关于政治、战争与和平等,佛陀讲的也同样地清清楚楚。谁都知道佛法告知世人的信息是:和平和非暴力,还有暴力和杀生违背佛法。佛法认为不存在任何可以称为“正义之战”的东西。那只是用来掩盖憎恨、残酷、暴虐与屠杀等的虚假藉口而已。谁来决定哪场战争正义或非正义?强者、胜利者就是正义的,弱者、失败者就是非正义的,我们的战争永远是正义的而你们的战争就永远是非正义的。佛法不接受这一套。

佛陀不停地讲和平和非暴力,还曾亲赴战场劝阻战事的发生。释迦族与拘梨耶族为争卢呬尼河水准备诉诸干戈的时候,佛祖出面阻止,就是一例。有一次,也是佛祖一言阻止了阿阇世王攻打跋耆国。

佛世和今天一样也有不用正义治国的君主。他们压榨、掠夺、虐待和迫害臣民,施行苛捐杂税和酷刑峻法。佛祖对这种非人的行为深感悲悯。《法句经》觉音疏中记载有佛祖因此转而关注正义施政的问题。应该联系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一起考虑去体会佛祖的这一见解。佛祖明确指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物──君主、大臣以及官吏们──腐败不公必然造成整个国家也就随之腐化,堕入苦难的境地。一片乐土的国家必须有一个公正的施政统治体。在《佛本生经》的十王法(国王的十种职责)经(Dasa-raja-dhamma Sutta)中,佛祖解释了怎样能实现这样一个公正廉明的施政统治体。[原注:见巴利语《本生经》第一集260及399页、第二集400页、第三集第274及320页和第五集第119及378页。]

当时的“国王”一词,今天这里应当用“政府”一词来代替。因此,今日的一切政府官员,例如国家的元首、部长、政界领袖、立法及行政官吏等都应遵循“十王法”。

十王法中的第一条是豪爽、慷慨、慈善。执政的人,不应吝啬财产,应当为了人民的福利而散财。

第二:遵守戒律,品德高尚。绝不可杀生,欺诈,偷盗,剥削,邪淫,妄语及饮酒。也就是说,他最低限度必须严守居士的五戒。

第三:为了国民的利益贡献一切,为了任人民的发展准备献出个人的一切安乐、名声,乃至生命。

第四:诚实正直。执行职责,必须无畏无私,公正不偏;对国民真心诚意,无妄无欺。

第五:仁慈温厚,性情和煦。

第六:生活简朴淡泊,不耽奢华,严于律己。

第七:不怀芥蒂,不念旧恶,不厌恶,不仇恨。

第八:不尚暴力。不但本身不伤害他人,并努力争取和平,阻止战争以及一切暴力与杀生的行为。

第九:耐心、自制、宽容、谅解。必须能够忍受困苦艰辛和讥讽侮辱,不生气,不发怒。

第十:不倒行逆施。就是说,不违反人民的意愿,不阻碍任何有利国民发展的活动。换句话说,治理国家,不与民众背道而驰。[原注:当今印度外交政策的五项原则,与古印度佛教大帝阿育王在公元前三世纪时治理国家的佛教原则完全相符。这五项原则称为Panca Sila,与佛教徒的“五戒”二字也完全相同。]

一国当政的领导人具有这样的品质,不用说,这国家一定是一片乐土。但是这并不是一个乌托邦。在古印度,真有过阿育王这样的国王以这样的品质为根本建立了强大的王国。

今日世界经常处于恐怖、猜疑、紧张之中。科学生产出来的武器足以造成无法想象的毁灭。强国们挥舞着这些新式的杀人工具,互相威胁挑衅,厚颜无耻地相互夸耀自己可以比对方造成全球更巨大的毁坏和惨痛。

他们沿著这条疯狂之路已经走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只要再向前迈进一步,其结果别无其他,只是互相毁灭,并连带把全人类一起毁掉。

人对于自己所造成的这一情况深感恐惧,极想找出一条出路,寻求解决这一混乱的办法。有助于他们的出路有一条,那就是佛法:无私,无恨,非暴力,和平,博爱,尊重一切生命,慈悲,宽容,谅解,求真谛,求智慧。

佛祖说:“仇恨永远化解不了仇恨,化解仇恨只有博爱。这是一条永恒的法(译注:可译成“法则”,“规律”等。)。[原注:见巴利语《法句经》第一章第五节。]

佛祖又说:“应以慈悲战胜嫉恨,以善胜恶,以布施胜自私,以真实胜虚假。” [原注:见同书第十七章第三节。]

只要人一天渴望征服他的同胞,他就一天不会有和平和快乐。正如佛陀所说:“胜者滋长仇恨,败者于哀痛中倒下。胜败都抛弃的人才有快乐与和平。”[原注:见巴利语《法句经》第十五章第五节。]唯一带来和平与快乐的征服是自我的征服。“可能有人在战场上征服百万雄师,但是征服他自己的人,虽然只征服了一个人,却是所有胜者中最伟大的。”{原注:见同书第八章第四节。﹞

你会说这一切都很优美、很高尚、很超绝,但是不切实际。互相憎恨就切合实际吗?互相杀伐就切合实际吗?像生存在丛林里的野兽那样永远战战兢兢猜疑恐惧就切合实际吗?是不是这样更切合实际?更安逸呢?什么时候曾有过仇恨因仇恨而化解的吗?什么时候曾有过邪恶为邪恶所战胜的吗?可是却至少有过很多例子证明仇恨在个人身上因爱与慈悲而化解,邪恶为善良所战胜。你会说也许这是事实,在个人情形中也是可行的;但要应用到国家与国际事务上,那是绝对行不通的。人们常常被政治上和宣传上所习用的术语如“国”、“邦”或“国际”等在心理上所混淆,所迷惑,所蒙骗。国家是什么?还不是一大群个人的集团?国与邦并不会行动,行动的是个人。邦或国想的和做的就是个人想的和做的。适用于个人的,就适用于邦国。因此,个人规模的仇恨可以用爱与慈悲来化解,国家以及国际规模的仇恨一定也同样地可以得到化解。个人方面的仇恨要用慈悲来处理,也需要极大的勇气与决心以及对道义力量的信念和胆识;国际事务上不是更需要这一切吗?假如你说“不切实际”,意思是“不容易”,那你倒是对了。这事确实不容易,可是仍应努力一试。你可能说这种尝试是冒险,但决不会比尝试一场原子战争所冒的险更大。

如今想起历史上曾有一位著名的伟大统治者;他有勇气,有信心、有远见,敢于实施非暴力、和平与博爱等佛法准则,应用于治理一个广袤帝国的一切内外事务上,实在令人不胜欣慰和鼓舞。这位公元前三世纪的佛教大帝阿育王,曾被誉为“众神的敬爱者”。

阿育王起先完全追随父亲宾头沙罗王和祖父旃陀菊多王的榜样,想征服整个印度半岛。他入侵和兼并了迦陵迦国。在这次战争中,杀伤、俘掳和惨遭酷刑的人数多达几十万。但是他后来成了佛门居士,为佛法所感化,完全改变了作风,前后判若两人。他刻在岩石上的一道著名的诰文,现在叫做第十三号诰文,原文至今尚在。他在诰文中提到了那场征服迦陵迦国的恶战。这位大帝说:想到那次大屠杀,他感到极度的悲痛,并公开表示忏悔。他还公开宣称:他将永远不再为任何征战而拔剑,“愿一切众生废弃暴力,克己自制,修炼安宁温良。这当然是“众神的敬爱者”(也就是阿育王)认为的最大胜利──以(佛)法服人的胜利。”他不但自己摒弃战争,并且表示他要“我的子子孙孙也将不再发动战争……让他们只想到那种以法服人的胜利。那是为今生后世的胜利,为今生后世做的大好事。”

这是人类历史上唯一可举的例子:一位获胜的征服者,在他声威显赫、日丽中天的时候,尽管还有余力继续扩张他的疆域,却放弃了战争与暴力,转向和平与非暴力。

这是当今世界应该学习的一课。一名盖世无双的帝国统治者,公开摒弃战争与暴力,并遵奉和平与非暴力的(佛)法。历史上并没有任何痕迹可以证明:有任何一个邻国的国王因为阿育王修习佛法而乘机以军力来攻击他,或者他的帝国内部在他在世之日有叛逆发生。反之,当时整个古印度都充满和平,甚至他的帝国之外的国家,也都接受了他宽厚仁慈的领导。

谈论用实力均衡或用核子威慑来维护和平,实在愚蠢。军备的强大,只能产生恐惧,不会产生和平。有恐惧,就不可能有真正而持久的和平。随恐惧而来的只是仇恨,恶意与敌对。这些也许一时可以压抑得住,但随时都会爆发,成为暴力。只有在友爱、互信、无惧、无疑、无险的纯净环境中,才能维持真正的、真诚的和平。

佛法的宗旨是建造一个没有为权力或别的什么相互残杀而争斗的社会。这一社会里,没有胜败之分,获胜的是和平与安宁。在这社会里,受尊敬的不是用军事及经济力量征服千百万民众的人,而是能征服自己的人;迫害无辜必然受到严厉的谴责;仇恨被仁慈,恶被善征服;人心清净,不为仇恨、嫉妒、恶意、贪欲所污染;慈悲是一切行为的原动力;一切众生,包括最微小的生命在内,都受到公平、体谅与慈爱的待遇。这社会里的生活平安而且和谐,物质供应也令人满意,其最崇高最圣洁的目标是亲证最终的真谛──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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